任性出借信用卡,借款合同有效吗?
【瀛台律师提醒】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而信用卡额度范围内的资金并不是持卡人的自有资金,出借信用卡不能等同于出借资金。将信用卡出借他人使用的行为,违反了《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银行卡及其账户只限经发卡银行批准的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出租和转借”的规定,将直接导致发卡银行无法对授信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增加了信用卡被恶意透支、形成不良信贷的风险,进而影响金融信用环境、妨害国家金融管理秩序。由此形成的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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