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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盗窃,第二次没参与,还要担全责吗?
【瀛台律师论法】吴某二及原审被告人吴某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二人在第一次共同盗窃犯罪中所起作用相当,不划分主从犯。二人曾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均系累犯,应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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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盗窃,第二次没参与,最终盗窃数额怎么算?
【瀛台律师提醒】只有被告人的供述及其辨认笔录证实被告人参与此次犯罪,无其他相关联的证据印证被告人实施了该次犯罪。且被告人当庭反供,证据达不到确实充分的证明标准不能认定为被告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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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修建公路,未下达通知就强制征地?法院:违法
【瀛台律师提醒】行政机关没有下达任何书面通知就强制征地,该行为不合法。在实施强制征地前,需提前告知被征收人有关权利和依据的法律条文,让被征收人在限定期限内自行拆除。不拆除的,行政机关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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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意修改、增加计算机数据不可取,小心构成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瀛台律师提醒】1.通过植入木马程序的方式,非法获取网站服务器的控制权限,进而通过修改、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向相关计算机信息系统上传网页链接代码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采用其他技术手段”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2.通过修改、增加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但未造成系统功能实质性破坏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的,不应当认定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的,应当认定为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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