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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利平台是返钱了吗?投资者的钱去哪了?

2023-02-09

【案件回放】


2015年4月至2017年5月期间,吴某某伙同何某某等同案人(另案处理),以J公司从事互联网+金融+实体,拥有实体分公司40家、联盟商家2500家,计划以在全国成立上千家酒店连锁、进行主板上市等名义吸引投资者。同时还以F公司在互联网上推出的“返了么”投资平台投资有高额回报、推出高收益投资理财产品以及购买军创集团股份为名对外宣传,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集资。J公司、F公司获得资金后仅实际投资部分项目,至2017年5月均出现资金紧张,吴某某等人无法对集资参与人进行利息分红、返现提现、退还集资款。截至2019年5月,共有901名集资参与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审计,F公司及J公司用于收取上述集资款的账户收入共3.4亿元,上述集资参与人实际损失金额为1.3亿元。


  

瀛台律师论法】


吴某某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根据吴某某犯罪事实、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40万元。


瀛台律师提醒】


  本案系将“庞氏骗局”等传统模式与互联网结合起来实施的非法集资典型案例。该类诈骗犯罪隐蔽性强,受骗人数更多,资金吸收速度更快,社会危害亦更严重,为当前金融犯罪打击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