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随意哄闹法庭?司法拘留!

2023-01-30

【案件回放】



  2021年3月17日,湖北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吴某、徐某与熊某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在审判长、人民陪审员、双方当事人入庭就坐后,庭审准备过程中,吴某违反法庭规则,突然起身猛推原告席桌子,手指审判长大声吵闹,哄闹法庭,妨碍审判人员履行职务,导致庭审无法继续进行。事后,在法院工作人员与其沟通过程中,吴某拒绝承认错误,毫无悔过表现。

  某法院经审理作出拘留决定:对吴某司法拘留十五日。吴某不服原决定,提起复议。某市中院驳回吴某的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



【瀛台律师论法】



法庭是行使国家审判权、审判各类案件的重要场所,神圣、庄严、不可侵犯。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法官依法履行职责应受到尊重。诉讼参与人遵守法庭纪律、尊重法官、遵守司法礼仪是诉讼活动顺利开展的前提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十七条规定,在庭审活动中全体人员应当服从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的指挥,尊重司法礼仪,遵守法庭纪律,不得实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行为。诉讼参与人发言或提问,应当经审判长或独任审判员许可。

吴某在庭审准备工作过程中,哄闹法庭,严重扰乱法庭秩序,导致案件庭审无法继续进行,其行为严重妨碍正常的司法活动,属于公然藐视和挑战司法权威和法官尊严的行为,且事后拒绝承认错误,毫无悔过表现。法院依法对吴某依法作出拘留惩处,吴某不服原决定,提起复议。某市中院依法驳回了吴某的复议申请,维持原决定。



【瀛台律师提醒】



在民事诉讼庭审准备过程中,行为人违反法庭规则,哄闹法庭,扰乱法庭秩序的,为保障法官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确保审判人员正常履职,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