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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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10
【案件回放】
孙某、杜某系孙某1之父母。孙某1与佟某原系夫妻关系。2019年7月26日,法院作出(XXX)京0108民初8917号民事判决:一、准予孙某1与佟某离婚。二、婚生子佟某2由孙某1抚养,佟某自2019年8月起每月支付佟某2抚育费5600元,至佟某2至18周岁;孙某2由孙某1自行抚养,抚育费自行负担。三、509室房屋一套、10619号房屋一套均归孙某1所有。四、孙某1名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本金及利息、孙某1名下住房公积金均归孙某1所有;佟某名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内本金及利息、佟某名下住房公积金均归佟某所有;佟某名下的中国银行账户、交通银行账户内本金及利息均归佟某所有。五、佟某名下香港嘉然国际贸易公司股权归孙某1所有。六、佟某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孙某1支付财产折价款169378元。七、孙某1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向佟某支付损害赔偿金20万元。八、驳回孙某1的其他诉讼请求。九、驳回佟某的其他请求.
案件审理过程中,孙某、杜某提交了落款日期为2015年11月18日孙某1与佟某签订的标题为《证明》的协议一份,主要内容为:女方孙某1于2011年来京上班,分别在拉手、京东等单位就职,就职期间薪资可查。经统计:截至2015年7月14日,入职前,女方薪资(含奖金)收入达148万余元。且男方认可男方名下小区房产是在双方婚后共同还贷完成。男方认知以下几项:……②男方同意,T市房产在其子姥姥杜某和其子姥爷孙某居住期间,绝不上门打扰其二老生活,且直到二老在房屋中养老送终前绝不打扰其两位的生活起居,并愿意担负每月3000元的赡养费。③男方同意本证明是女方代书写,但全权代表男方意愿,并理解意思完全内容,且同意婚内再购任何房产均为女方姓名和所有。女方同意,若双方儿子佟某2将来孝顺女方,则女方可以考虑将房产给佟某2享有。孙某1与佟某均在该协议上签名捺印。佟某则主张上述协议系在双方发生争执后在孙某1要求下签订,目的系维系夫妻家庭生活,该条款系赠与性质。现因孙某1婚内过错导致离婚,故已丧失支付赡养费之基础,其有权随时拒绝支付。另查,在(XXX)京0108民初8917号案件中,法院生效判决已确认上述协议之内容及效力。现孙某、杜某依据孙某1与佟某签订的上述协议主张佟某支付赡养费共计142500元。某法院审理判决驳回孙某、杜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瀛台律师论法】
本案中,孙某、杜某依据孙某1与佟某签署的婚内财产协议之约定要求佟某支付赡养费,该婚内财产协议为孙某1与佟某签署,该约定仅涉及双方之间权利义务关系,并未涉及案外人,故不能作为约束孙某、杜某与佟某之间的权利义务之约定,故孙某、杜某依据上述协议要求佟某支付赡养费,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瀛台律师提醒】
赡养人的配偶不属于法定赡养义务人的范围,对被赡养人没有法定赡养义务,被赡养人主张赡养人的配偶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法院不予支持。如果系赡养人与配偶之间就赡养老人达成协议,该协议约束的是夫妻双方,被赡养人不能以此为由向赡养人的配偶主张履行协议内容。如果系被赡养人与赡养人配偶之间达成协议,则应当审查协议具体内容并准确定性,进而作出正确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