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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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7
借钱给人赌博,本息还能要回吗?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吕某与刘某为好友,吕某知道刘某赌博。2018年11月,刘某缺少赌资向吕某借款10万元。约定借款期限至2019年11月30日。到期后吕某向刘某催要款项未果,遂到法院起诉刘某,要求刘某返还借款并按照年利率7%支付利息。
刘某辩称10万元借款用于赌博,已经输光了,没有能力也不同意再返还借款。
法院经审理判决刘某返还吕某10万元借款。对于吕某主张的年利率7%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因吕某自身具有明显过错,对其主张的利息,不予支持。
【律师论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依然提供借款的,借贷合同无效,双方关于利息的约定亦无效。可知无论出借人主张的是双方约定的利息,还是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均不能得到法律的支持。
本案中,吕某明知刘某借款系用于赌博仍然出借款项,而赌博系我国法律明令禁止的违法活动,故双方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因该借款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故对于吕某主张的年利率7%的资金占用期间的利息损失,因吕某自身具有明显过错,其无权主张利息。
【律师提醒】
在面对亲朋好友的借款请求时,我们要仔细询问其借款用途,如果系用于赌博或已明知他喜好赌博,要学会拒绝,并及时规劝他们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