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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私自买手机,退货不成怎么办?

2020-12-09

初中生私自买手机,退货不成怎么办?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小李未满十二岁,是当地中学的一名初中生,由于小李近日沉迷游戏,但是并未有自己的手机,于是小李希望购买一部手机用于玩游戏。某日,小李趁父母不在家,于是偷拿了家里的钱,到附近的手机店里购买了一部价值两千元的手机。几天后,小李的父亲发现了此事,拿着手机要求手机店全额退货退款。但手机店员工提出,手机已经使用过,故拒绝全额退款,小李的父亲便将手机店起诉至法院。法院受理该案后,进行了多次调解工作,最终手机店退还了小李的父亲两千元,收到款项后,小李的父亲也当场将手机及手机配件等退还给手机店。

 

【律师论法】

根据《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本案中,小李未满十二岁,是一名中学生,其偷拿家中的财物到手机店购买了手机一部,其购买手机的行为与其年龄不相适应,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后经法院调解,最终手机店退还了小李的父亲手机的价款,小李的父亲也将手机及手机配件等退还给手机店,就此结案。

【律师提醒】

父母应当起到教育子女的责任,提倡孩子健康消费,而不应当购买与其年龄不相符的高价商品。且商家也要尽到注意义务,若明知是未成年人而仍向其出售高价商品的,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