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电话:400-070-5618
座机:010-8639-3456
投诉:133-6695-859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1座5层
2020-12-09
谈恋爱给女友花钱,分手起诉女友还钱?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林某和赵某经朋友介绍认识,两人情投意合,发展恋爱关系,然而2017年4月,二人分手了,不仅如此,林某还将赵某诉至法院。林某向法院提出,在二人交往的半年过程中,赵某以给妹妹动手术为由,向其借款了五万元,并出示了共计五万余元的聊天记录。而赵某辩称,林某和自己并不存在借贷关系,是因为赵某意外怀孕,想与林某分手,而林某挽回赵某,转账给赵某作为其在医院检查和手术的开支,应当是作为讨好自己,让其调养身体和看病所进行的赠与,且赵某提供了她在医院进行检查的相关材料进行证明。后经法院审理,驳回了林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论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本案中,赵某在和林某的交往过程中意外怀孕,赵某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了双方同居后意外怀孕、闹矛盾的相关事实,证明了林某转账给赵某是用于给赵某看病检查、调养身体的赠与行为。林某主张其和赵某存在借贷关系,但其并未提供证据证明二人存在借贷合意,故法院不能认定二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关系成立,应驳回林某的诉讼请求。
【律师提醒】
无论是谈恋爱还是结婚,男女双方都要注意保护自己。当其他人侵害到自己的合法权益时,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求律师的专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