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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3
痴情女起诉结婚,法院不予受理!
【案件回放】
张某和钟某都是在校读书的高中生,但两人都对学习不感兴趣,热衷于网络游戏。2017年2月的一天,两人在网吧相识,一见钟情,后发展恋爱关系。陷入爱情中的两人很快给对方许下誓言,约定对方就是今生唯一的伴侣。然而就在2017年8月,钟某却被检查出怀孕,但因意外不幸小产,在此期间,张某对其细心照料,故钟某十分感动,要与张某结婚。而此时张某却不想结婚,故钟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与其办理结婚登记,法院不予受理。
【律师论法】
根据《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且根据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本案中,张某不愿意与钟某进行结婚登记,钟某则向法院提起诉讼。但结婚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的行为,张某不愿意结婚,钟某不能对张某加以强迫。同时,在本案中,涉案的男方张某以及女方钟某都是在校高中生,时年17岁,两人都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也不允许办理结婚登记。故钟某的诉讼请求并无法律依据,法院不予受理。
【律师提醒】
“强扭的瓜不甜”,婚姻不是强买强卖的交易,而是深思熟虑后的决定。我国法律规定婚姻自由,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