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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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02
气急泼粪便,被判侮辱罪!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张某和戴某是同村邻居,但由于两人性格不合,故在生活中经常产生摩擦。近日,由于张某准备翻新新房,聘请了装修队对其新房进行装修。然而戴某和张某两家临近,故张某家在装修时发出的声音影响到了戴某一家休息。戴某觉得内心烦躁,想起张某平日的所作所为,越想越气,故心生一计。某日,戴某从家中提出了积攒了几天的粪水,来到了张某的家中找到张某,趁张某没有注意,将粪水泼在张某身上。一身粪便的张某十分生气,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后经法院审理,认定戴某的行为侵害了张某的人格权,且情节严重,构成侮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赢台律师论法】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韩广东主任律师认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本案中,戴某因为张某家中装修的声音过大,影响了戴某一家的休息,故对张某心生恨意。戴某采取泼粪的形式对张某进行了侮辱,属于以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的情形,且情节严重,构成我国法律所规范的侮辱罪。
【瀛台律师提醒】
邻里之间应当和谐相处,不应当采取暴力或者其他方式公然侮辱他人,若侮辱他人且情节严重的,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