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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台律所:非婚生子,亲生父亲却拒绝进行亲子鉴定?

2020-11-30


非婚生子,亲生父亲却拒绝进行亲子鉴定?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吴某和宁某是邻居,两人都组建了自己的家庭,但由于吴某的妻子和宁某的丈夫工作繁忙,于是两人“暗度陈仓”,发展了婚外情关系。2010年,宁某怀孕了,宁某明知道这个孩子是吴某的,但是还是将此事隐瞒,把孩子生了下来。几年后,宁某和丈夫离婚了,孩子判给了宁某,但宁某的工资微薄,无法一人抚养小孩成长,于是宁某想到了孩子的亲生父亲吴某,希望吴某能承担部分孩子的抚养费,然而吴某却说这个孩子不是自己的,和自己没有任何关系。后宁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并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该孩子是吴某的,然而吴某对此坚决不认可。于是宁某申请重新进行亲子鉴定,法院亦向吴某释明相关法律规定,但吴某仍然拒绝,后经法院审理,推定宁某的儿子和吴某存在亲子关系,判决支持了宁某的诉讼请求。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本案中,吴某不承认其和宁某的孩子存在亲子关系,并在宁某提出相关证据后以予以否认,但吴某并没有给出相反证据,同时拒绝做亲子鉴定,故法院可以推定宁某的儿子和吴某存在亲子关系。

瀛台律师提醒】

非婚生子女出生证上父亲一栏的姓名可能出现登记不实的情况,诉讼中当事人可以申请亲子鉴定,若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