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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台律所:酒后误闯邻居家拒不配合民警,被判刑!

2021-03-04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194月凌晨,陶某在自家别墅醉酒后误闯邻居家,将邻居家窗户砸坏,且陶某当时光着膀子。当时,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任某和王某,听到争吵声立即赶到现场。民警任某对陶某亮明身份后,将醉酒的陶某带出院子,并核实身份。而陶某拒不配合给了民警任某一耳光。随后,陶某又对民警任某出言不逊,还用头撞击任某脸,导致任某造成轻伤。事后,当地检察院指控陶某犯妨害公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为,陶某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经侵犯了国家正常管理活动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身权利,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年。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案中,陶某与朋友在自家别墅内聚餐,醉酒后误闯邻居家,并砸坏窗户。民警在制止时,陶某还将民警殴打致伤,阻碍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依法执行职务。案发后,陶某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认罪认罚,可对其从宽处罚,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妨害公务是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此行为不仅妨害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且损害国家机关的尊严和权威,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我们在面对国家机关人员执行公务时,应积极配合,切勿故意阻碍或以暴力相威胁,否则将接受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