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瀛台律所:同事劝酒拒绝遭打致伤,谁担责?

2021-02-27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现在逢年过节,劝酒行为始终势头不减。钟某刚入职了新公司,作为新员工,上班第一天,领导便邀请了钟某部门的三人聚餐。苏某和秦某作为该公司的老员工,在吃饭时劝新员工钟某饮酒,钟某因酒量差拒绝,苏某感觉丢失了面子,并将桌上的茶水泼向钟某,秦某则用酒泼,三人发生厮打。厮打过程中,苏某与秦某分别用茶水壶、啤酒瓶和筷子筒击打钟某头部,导致钟某左侧颧弓骨折,造成轻伤二级。事后,经当地法院审理认为,苏某与秦某醉酒后,因劝新同事钟某喝酒被拒,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将判处苏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判处秦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新员工因拒绝老员工劝酒被打,老员工被获刑。案发后,鉴于老员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并积极赔偿新员工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可依法或酌情从轻处罚,作出如上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酒在我们国家渊远流长,有很浓厚的历史底蕴。中国是喜欢热闹的国家,逢年过节都少不了酒的助兴。 喝酒助兴本就图开心,要适量,切勿过量饮酒,以免对他人造成不必要的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