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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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6
水管漏水怎么办,邻居起诉要求赔偿!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15年,刘某购买某小区的一套房屋,但由于刘某工作调动,于是不经常居住在该房屋中。后在2017年的夏天,刘某房屋的水阀漏水,流入楼下几位住户的房屋,造成楼下住户的客厅、厨房、卧室的墙面和天花板渗漏,影响了住户的生活,对其房屋造成不同程度的损坏,损失共六万余元。于是楼下五户业主将刘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房屋进行维修,并对受损家具、物品进行赔偿,如不维修、恢复原状就赔偿损失。后法院判决刘某向楼下五位户主分别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物权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本案中,刘某与楼下的住户是上下楼层的邻居,因排水问题形成相邻关系。根据法律规定,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故刘某房屋漏水向下渗透,造成邻居客厅、厨房、卧室的墙壁和天花板渗漏,给楼下五户业主造成损失,应当给予赔偿,故法院依法进行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不动产权利人行使权利应当以不损害其他相邻人的合法权益为原则!业主应认真检查房屋内的设施,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