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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台律所:因家庭琐事引争执,儿媳打伤婆婆获刑!

2021-02-26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相信很多男性朋友都回答过这个难题:亲妈和老婆同时掉进水里,先救谁?近日,郑某正面临着这个难题。郑某的老婆与亲妈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当时,郑某上前教育了老婆,打了一巴掌,随后老婆与亲妈互相拉扯扭打一起,双方倒地继续扭打,直到孙女出来,两者才停手。郑某打电话报警,经民警鉴定,郑某的亲妈因损伤致多根肋骨骨折,造成轻伤一级。一周后,郑某老婆接到民警通知,主动接受调查。经当地法院审理认为,郑某的老婆因家庭琐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法院依法判处郑某的老婆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案中,郑某的老婆接到民警电话通知,主动到派出所接受调查,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可认定为自首,故依法可从轻处罚。

 

【瀛台律师提醒】

发生矛盾时,应冷静处理,动手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切勿因一时冲动,触犯法律,将自己送进牢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