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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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23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20年9月,雷某怀疑女友高某出轨,看着女友高某出去后,偷偷骑电动车跟在后面。在经过转弯处,雷某将女友高某撞翻,二人摔倒在地。雷某起来后,对女友高某拳打脚踢,用电动车锁敲打女友高某,并撕咬女友高某的耳朵,导致其女友耳朵被咬断。事后,高某向警方报案。经鉴定,高某的伤势评为轻伤一级。三月后,将雷某抓获归案。雷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雷某因怀疑女友出轨,故意伤害女友高某身体,导致轻伤一级。鉴于雷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赔偿了被害人高某的相关医药费用,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故作出上述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两人交往时,难免会遇到矛盾。遇到就要解决,切勿因一时冲动作出极端行为,以免造成令双方后悔的严重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