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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台律所:非法控制计算机赚赌博网站广告费用,获刑5年!

2021-02-22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18年8月,苏某与魏某为了赚取赌博网站广告费用,在北京市某公寓,对存在防护漏洞的服务器进行检索、筛查后,便向目标服务器植入木马程序进行远程控制,再使用某软件对该木马程序,获得目标服务器相关操作权限,并将添加有赌博关键字的页面设置为自动跳转静态页面。上传至服务器,提高赌博网站广告被搜索引擎中的几率。半年时间,苏某和魏某共植入木马程序的服务器113台,其中有少部分服务器,被植入了含有赌博关键词的广告网页。后经人举报,公安机关将苏某与魏某抓获到案。公安机关对苏某与魏某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对两人提起公诉。庭审中,两人对指控的主要事实予以承认。最终,被判处两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五万元。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五第二款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本案中,苏某与魏某因赚取赌博网站广告费用,非法远程控制服务器,并植入含有赌博关键词的广告,违反了国家规定,情节特别严重。鉴于案发后,两人如实供述罪行,故予以严惩处罚。

 

【瀛台律师提醒】

网络安全人人有责,利用非法技术手段在互联网上从事犯罪行为的应严惩。我们应坚守底线,遵守法律法规,共同维护健康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