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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台律所:盗电挖比特币,其行为违法?

2021-02-22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随着时代不断进步,现流行网上虚拟货币比特币,受众人追捧。想挖更多比特币需消耗大量电能,若正常购买的话,成本很大。然而,很多小青年打起了歪主意。刚步入社会工作的小韩与朋友小白,想盗取国家电力运行比特币挖矿机。两人于2019年10月,来到当地偏僻的厂房,将国网电力私接到比特币挖矿机,运行100多台挖矿机。将挖出的比特币由朋友小白负责销售,短短一个月内,两人共盗窃了价值高达近20万元的电力。经当地法院审理认为,小韩与小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国家电力且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小韩有期徒刑四年半,并处罚金10万元,小白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中,小韩与小白盗窃国家电力,运行虚拟货币比特币的挖矿机,挖比特币,并用来销售,牟取利益。数额巨大,应予以严惩。最终,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谁都想过上好日子,若为了赚钱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大可不必。应通过合法的方式勤劳致富,脚踏实地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