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瀛台律所:施工堆放障碍物,致使路人受伤怎么办?

2021-02-19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172月,齐某驾驶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而道路上有一堆土堆,于是齐某撞上了路边的土堆,之后车辆失控发生侧翻,造成齐某严重受伤入院治疗,被鉴定为八级伤残。后齐某得知该路边土堆是由某建筑公司堆放,遂要求该建筑公司进行赔偿,但该建筑公司表示拒绝,后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建筑公司一次性赔偿其各种损失十万余元。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该建筑公司在路上堆放障碍物,且未设置警示标志,故其行为已构成侵权,故判决支持了齐某的诉讼请求。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九条规定:“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且根据第二十六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本案中,该建筑公司在正常通行公路施工,但其随意堆放障碍物,且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导致齐某驾驶摩托车撞上土堆后受伤。故该建筑公司随意堆放障碍物的行为,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其行为已构成侵权,应当给予齐某赔偿,故法院依据法律作出相应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无论单位还是个人都需要注意,以免造成对他人的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