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电话:400 070 5618
座机:010-8639 3456
投诉:131 2116 1818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1座5层
2020-11-06
丈夫气急掌掴妻子,妻子报案被家暴?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陈某和谢某相识于同学聚会,两人一见钟情,三个月后迅速闪婚,婚后的两人仍然如胶似漆。2017年8月的某日,陈某外出应酬,但由于其手机丢失,故没有打电话向妻子谢某报备,后陈某的女同事薛某将陈某送至家中。谢某见到一个陌生女士送陈某回家,认为陈某出轨,故怒火中烧,将家中的东西乱砸一通。酒醉的陈某向妻子解释,然而愤怒的谢某并不听陈某的解释,于是陈某气急,打了谢某一个巴掌。谢某惊呆,又惊又怒之下向当地公安机关报警说自己遭受家暴。后警方来到两人家中了解情况,认为陈某的行为并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故给予了陈某批评教育。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根据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本案中,陈某和谢某两人感情一直较好,感情基础较为深厚,由于突发事件导致陈某掌掴谢某,虽然谢某挨了一巴掌,但是仍属于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不构成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故公安机关对陈某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即可。
【瀛台律师提醒】
有法律意识是好事,但是在生活中的小小摩擦并不一定要采取如此救济方式,夫妻间产生矛盾,更应当加强双方的沟通,以此促进夫妻生活的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