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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台律所:捕鸟补贴家用,被判刑!

2021-02-10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很多老人都喜欢在家中养鸟,可大部分老人不知道捕鸟也会违法。2019年8月,四川省某村的罗某因喜欢在家养鸟,向朋友借了网和捕鸟音频,在河边采用架设捕鸟网、播放音频的方式多次非法捕获鸟类30只。后来,为了补贴家用,做起了捕鸟卖钱的生意。经村民举报,罗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鉴定,得知罗某抓获的鸟类均为黑尾蜡嘴雀,而黑尾蜡嘴雀被列入《国家保护的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简称“三有动物”)。9月份,当地法院对罗某涉嫌非法狩猎罪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认为,罗某的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被判处罗某拘役二个月,缓刑三个月。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本案中,罗某因补贴家用,生起捕鸟卖钱的生意,却不知道捕鸟也触碰了法律。非法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严重情节,被判刑。鉴于案发后,罗某如实供述实情,认罪认罚,故从轻处罚。

 

【瀛台律师提醒】

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不可随意抓捕,普通的野生动物也不能随意抓捕,只要非法狩猎20只以上就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将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