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瀛台律所:司机开门下车撞倒骑车男子,法院如何判!

2021-02-10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20年某月,李某驾驶白色客车停靠在路边休息,期间下车进入车辆后座睡午觉。当天下午6时,李某打开左侧门下车时,正好撞倒后方骑摩托车而来的郭某,随后,郭某从摩托车上坠落倒地受伤,因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李某立刻报警,并在原地等待,而且还向郭某亲属赔偿经济损失,获得被害人亲属的谅解。经当地法院审理认为,李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法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的,将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本案中,李某因开车门不幸撞死后方骑摩托车而来的郭某,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李某主动投案,认罪态度良好,并积极赔偿,取得家属谅解,庭审中表示认罪认罚。

 

【瀛台律师提醒】

路边停车应紧靠道路右侧,除司机以外,其他乘客应从右侧下车。下车开门前应先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尤其刚停下的车辆,切记要保持一定横向距离,防止车门突然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