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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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9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张先生吃过晚饭与家人逛商场,还没进去就遇到拿着很多气球的女孩,叫喊着只需微信扫一扫就可免费领奖品。张先生女儿想要,随后就拿出手机扫了。扫完后,女孩称“拉您进群吧,我们会经常举办活动,只要参加就可获得商场店铺的优惠”。满心好奇的张先生加入了群。没过多久,张先生在群主江某的诱导下,一步步按照要求下载了两个“赚钱”软件。只要在里面下注就能赢钱,如何下注需在另一个软件学习。然后,张先生就根据软件的介绍一步一步实施,向软件提供的指定银行卡转账充值。两天时间,张先生共转了10万元。第三天,张先生发现有蹊跷,马上向当地警方报警求助。当地警方已依法受理,并查获了网络诈骗团伙。经法院审理认为,江某利用软件骗取张先生向指定的银行卡转账,前后共转了10万元。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5000元。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江某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提供微信扫一扫领奖品活动骗取钱财,数额巨大,鉴于案发后,江某如实供述罪行,认罪认罚,将从轻处罚。
【瀛台律师提醒】
切勿轻易扫陌生人提供的二维码,以免陷入骗局。切勿贪图便宜,将个人信息随意泄露给陌生人,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