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瀛台律所:“讲义气”为他人顶包,自己却获罪!

2021-01-14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李某和张某从小就是邻居,两人感情一直都很好,互相把对方视为自己的“好兄弟”。20178月,李某故意伤人,涉嫌刑事纠纷,但此时李某的妻子正准备生产,李某不想要让自己的孩子出生之后不能见到爸爸。于是李某情急之下,联系了张某让张某帮自己顶包。张某出于情面,答应了李某的请求,于次日来到当地公安局治安大队“投案”。然而,在此期间,张某发现事情并非那么简单,自己帮李某顶包之后,可能会身陷牢狱之灾。于是张某而后来到当地公安局投案自首,表示自己是为李某“顶包”。后经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明知道李某有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谎称自己是施害人向当地公安局投案,其行为已经构成包庇罪,遂判决张某犯包庇罪,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六个月。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一十条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谋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本案中,张某明知李某故意伤害他人,但出于二人的“兄弟情谊”,故在李某的请求下,答应帮李某“顶包”,其行为属于明知是犯罪的人而包庇的,构成包庇罪。但其后张某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向公安机关主动投案,故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兄弟之间情比金坚,但是再深厚的感情都不是没有底线的,若一方已经涉嫌犯罪,切勿包庇他人,以免自己陷入法律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