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回放】
2018年12月左右至2019年7月,被告人吴某某等13人在同案人曹某等人指挥下,先后积极参与到“国务院对大业有功人员生活补助”项目中,通过微信群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吴某某等13人被发展为项目下级代理,根据上线的宣传推广,谎称国务院将对申报“许星时民族资产扶贫基金”的民族大业有功人员发放扶贫金,每人只需交11.5元作为手续费,即可获得40万元生活补助费、120万元住房费、100万元“一带一路”股权。被告人根据各自分工,对每名被害人上交的11.5元逐级进行流转,将其中的人民币10元上交到上级指定的银行卡,剩余的1.5元作为各级代理财务人员的辛苦费进行分配。被告人何某某根据安排使用POS机将赃款取现,被告人吴某某等人积极参与虚假诈骗项目的推广宣传、收单、转账、取款等,致使30余万名被害人通过微信红包、扫微信二维码等方式上交报名费,共计收到诈骗款项385万余元。
【瀛台律师论法】
被告人吴某某等13人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诈骗数额巨大。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案发后的认罪态度、退赃情况,吴某某等13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
【瀛台律师提醒】
虚构政府补贴类诈骗犯罪早已有之,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又借助现代通信和金融工具进行传播,逐渐演变成集返利、传销、诈骗为一体的混合型犯罪,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犯罪分子往往抓住被害人以小博大、以小钱换大钱的心理,唆使被害人加入由被告人虚构的所谓“民族大业”等假借国家大政方针和社会热点的虚假项目,允诺被害人可以小投入获得大回报,以手续费等名目骗取他人财物。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判有力打击了猖獗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维护了社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