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盗窃黄金快递?员工获刑半年!

2023-04-26

【案件回放】


严某是某快递公司的员工,在该公司从事快点分拣的工作。2021年74日,严某在进行快递分拣工作的过程中,发现其中一个包裹时候某珠宝店所寄出的黄金首饰,于是严某心生贪念,计划盗窃该包裹。后严某在明知该包裹并非其派送范围内而将该快递包裹放入自己的配送车上,并将包裹打开窃取其中给黄金首饰。经查明,严某所盗窃的黄金首饰价值共计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后经法院审理认为,严某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遂依法判处严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严某作为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其在分拣快递包裹时发现某珠宝店所寄出的黄金首饰,所心生贪念,将该不属于其派送范围的该快递与其他快递一起装入配送车,并在配送过程中打开包裹窃取其中的黄金首饰共计人民币一万五千元。故严某的行为属于依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法院遂根据其具体犯罪事实和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提醒】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构成犯罪,切勿为了一时贪念,将自己堕入犯罪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