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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医问药需谨慎,以免被诈骗!

2023-03-08

【案件回放】



自2021年4月至2021年8月,杨某在某村镇开设一家“牙科诊所”,并通过车载广播的方式在当地宣传自己的诊所。杨某称自己是某医学院毕业的专业牙医,并假称自己在诊所内使用的材料为高级材料,为当地农村居民事实医疗服务。然而在当地村民接受治疗后,却出现牙龈出血以及持续性疼痛的情况,后经查明,发现杨某所适用的补牙材料均为劣质材料。后经法院审理认为,杨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贰万元。

【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杨某在当地开设牙科诊所,其宣称自己使用高级材料为当地村民提供牙科诊疗服务,而实际上提供成本低廉的假冒材料冒充烤瓷牙,以诈骗他人财物。经查明,杨某以此方式获利共计人民币叁万元。故杨某的行为属于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式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故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另查明,杨某存在流窜作案、多次诈骗老年人财物等从重情节,法院遂根据其具体犯罪事实和悔罪标准,作出上述判决。


【律师提醒】



接受牙科诊疗服务应当在正规的医疗机构,为贪图小便宜可能却引发更大的健康隐患,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