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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电动车夸大续航能力,商家构成欺诈被判退一赔三!

2023-02-15

【案件回放】


  程某某在某电商平台购买T电动车公司销售的电动助力自行车一辆,T电动车公司对该电动车作出“48V锂电,15A助力90km”的广告宣传。程某某收到货发现充满电后实际骑行距离不到35公里,遂委托质检机构对电动车锂电池进行检验,发现与宣传存在明显差距。
  诉讼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案涉电动车电池的电压和容量进行检测,结论亦证明该车电池容量与宣传不符。




瀛台律师论法】


案涉电动车商品销售页面“15A助力90km”的描述与事实不符,属于明显夸大宣传,程某某主T电动车公司对其构成欺诈有事实和法律依据,“退一赔三”的要求应予支持。故判决T电动车公司应向程某某退回货款2059元,并赔偿损失6177元和鉴定费3500元,合计支付11736元,程某某则向T电动车公司退回电动车。


瀛台律师提醒


  电商销售中夸大宣传屡见不鲜,是否可以认定为欺诈?产品理论测算数据如与产品实际效用不符时,不应作为宣传依据;明知理论推测结果与实际效用不符仍以推测结论进行夸大宣传的,具有虚假宣传的主观故意;消费者基于对经营者产品描述产生错误认识作出购买决策的,经营者构成欺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