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电话:400-070-5618
座机:010-8639-3456
投诉:133-6695-859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1座5层
2022-10-20
【案件回放】
2021年9月,罗某在某互联网平台上发布贴文,在贴文中表示自己的儿子小罗身患重病,希望大家可以关心自己儿子的病情。此后,罗某多次在网络筹款平台上发起筹款消息,表示自己失业在家无法负担儿子需要的医疗费用。后罗某以此方式在筹款发起后骗取款项多达人民币三万余元。然而在几日之后,有同事发现罗某所提供的就诊记录是伪造的,于是向当地警方报案。后经法院审理认为,罗某的行为构成诈骗罪,遂依法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责令其退赔全部被害人损失。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罗某在其社交网络中发布自己儿子重病的消息,后欺骗数百人通过罗某发布的筹款捐款的链接进行转账,罗某以此方式骗取他人人民币共计三万余元。故罗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伪造医疗证明骗取他人财物,故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法院遂依据其具体犯罪事实、情节以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狼来了”的故事大家都听过,信任危机会不仅会影响自己的社会评价,虚假的筹款行为还会伤害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切勿通过诈骗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