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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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9-28
【案件回放】
2022年4月的一天,柳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在道路上行驶,摩托车突然侧翻,柳某当场死亡。经公安部门现场勘验,原来,事发路段上方的通信光缆脱落,横在道路上方。柳某驾驶摩托车经过时,被脱落的光缆线绊倒,导致车翻人亡。后柳某家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判决通信光缆所有人X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瀛台律师论法】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本案中,X公司的通信光缆脱落,悬挂在事发路段上方,导致受害人柳某驾驶摩托车经过该路段时发生事故,而X公司对其所有的通信光缆未尽到管理维护责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瀛台律师论法】
物尽其用是为了增加效益,但防范风险才能稳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