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网络直播服务合同违约?责任如何承担?

2022-08-18

【案件回放】


  2021年4月21日,J公司与D公司签订《抖音小店及直播运营项目服务合同》,主要约定:J公司委托D公司为其提供企业蓝V账号的抖音直播服务与小店经营,服务费用60000元,D公司提供常规直播30场/月,每场直播配备2名主播,直播时长3小时/场,拍摄常规预热视频30条/月,保持直播间热度和品牌美誉度,提高成交量。2021年4月23日,J公司向D公司支付60000元。5月24日至27日,D公司在其“辣条仙本仙”平台试播。5月28日至30日,在J公司“佳龙辣条”抖音平台直播。6月1日至28日D公司直播26天,完成直播时长6861.7分钟,1名主播上镜直播。制作发布预热视频60个。成交金额266.92元,订单退款19.91元。6月10日至6月28日,J公司对直播效果表示不满,要求停播,并邮寄《终止项目合作及费用退还告知函》。
  某法院判决:一、确认双方于2021年4月21日签订的《抖音小店及直播运营项目服务合同》解除;二、D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J公司30000元;三、驳回原告J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瀛台律师论法】


涉案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J公司完成付款义务后,D公司应按照约定提供相应直播服务。合同约定常规直播2名主播,专场直播2名主播、1名副主播,应理解为同时配备两名主播,而非轮换达到两名主播,D公司构成违约。合同约定由J公司审查预热视频,而D公司仅提供脚本后直接发布,违反合同约定。
  当事人一方有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本案中,J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于2021年6月23日通知D公司,符合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依法予以确认。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解约方可以根据合同性质,合理选择要求对方减少价款或报酬。本案中,D公司已经完成前期直播准备,开展了部分正式直播,制作完成部分预热视频,对直播方案、人员配置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投入,综合合同履行情况,兼顾诚信、公平原则,酌定D公司退还J公司30000元。合同履行中,J公司某些行为客观上造成双方沟通不畅,引发矛盾,J公司自身应对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承担一定的责任,对其主张的利息和违约金,不予支持。



瀛台律师提醒】


人民法院在案件审理中,全面完整地考察合同约定及实际履行情况,准确认定违约责任,在此基础上,引导当事人诚实守信、互谅互让地解决纠纷,一方面保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也规范保障了新经济业态健康发展,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