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瀛台律所:车被撞,贬值损失用赔吗?

2020-12-21

车被撞,贬值损失用赔吗?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19年9月,林某驾车行驶至某路段时与吕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摩托车被撞后因惯性,撞上了4S店门口停放的1台新车。

事故发生后,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林某对本次事故负全部责任。4S店1台新车受损程度轻微,修复费用不高。但4S店认为,即便是轻微事故,在销售时必须向购车人告知,交易价格势必会低于市场正常售价。林某除赔偿修车费用外,还应赔偿车辆贬值损失。双方协商未果,4S店向法院起诉。

 

某法院经审理,根据鉴定结果,判决林某4S店赔偿车辆贬值损失2万元。

【律师论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中,车辆贬值损失一般不予支持。但被损坏的车辆是待售或运输中的新车的,即便进行了修复,其市场价格或者商品价值必然会因为“事故”“修复”等瑕疵受到影响,价值贬损明显存在且容易区分,此种情形下的车辆贬值损失应予以赔偿。

 

本案中,林某因驾驶车辆不当,与吕某发生交通事故,造成4S店1台新车受损,损害了新车的商品价值。林某对事故发生具有重大过失,应根据车辆贬损鉴定,应承担车辆贬值损失责任。

【律师提醒】

交通事故损害了待售新车的商品价值,其交易价格必然会低于市场正常销售价格,车辆贬损明显存在且容易区分,故对新车的贬值损失应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