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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妹妹”出气?好哥哥打人获刑!

2022-06-24

【案件回放】


20204月的某日,章某和朋友朱某等人一起吃饭喝酒,然而在喝酒的过程中章某和朱某因一起琐事发生争吵,于是二人在饭桌上不欢而散,后章某的哥哥老章来到该饭店接妹妹回家,得知了章某和朱某发生争吵的事,于是欲帮自己的妹妹“讨一个说法”。后老章在饭店门口质问朱某,后与朱某发生口角,进而引发肢体冲突,老章将朱某推倒在地实施殴打。饭店的工作人员发现此情况后及时报警并拉开老章,将朱某送往医院接受治疗,经鉴定,朱某的伤情为轻伤一级。后经法院审理认为,老章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法院遂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老章拘役六个月。

 


【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老章的妹妹在吃饭喝酒的过程中和朱某发生冲突,后二人不欢而散,老章得知此时后为了帮妹妹“出气”,于是找到喝醉的朱某要和其理论,后二人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老章将朱某打到在地并持续殴打朱某,导致朱某轻伤的严重后果。故老章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但老章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退赔被害人损失,受到被害人谅解,故法院遂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律师提醒】


矛盾不应当通过暴力解决,故意伤害他人的行为不仅仅构成民事上的侵权,还有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法受到刑法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