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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错空调,买家起诉欺诈?

2022-05-31

【案件回放】


20209月,林某和妻子黄某登记结婚,二人购买了一套婚房用于婚后居住,为了给婚房添置家居,二人在某家电商场购置了一套中央变频空调,后林某和该商场签订了一份合同,在合同中约定了林某需支付购机款项,由该商城提供安装服务。然而在林某和妻子搬进新家后不久,二人却发现该空调功能和之前约定的有所出入,故找到该商城交涉,要求商城退一赔三,后商城表示拒绝,故林某将该电器商场诉至法院。法院受理此案后,发现双方具有调解意愿,遂积极组织双方调解,电器商场表示并无欺诈的故意,只是工作人员安装错误,故双方后经过法院的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由电器商场将空调拆除,返还货款并额外赔偿人民币叁万元。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本案中,林某和妻子为了新房的装修,在某电器商场购买了一台中央变频空调,后林某和该商场签订了一份合同,约定林某支付购机款项后由该商场如期安装。然而在林某搬至新房后,却发现该空调与合同约定的功能不符,属于定频空调而非变频空调,故双方涉诉。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林某认为商场的行为构成了欺诈,但经过法院释明法理,双方积极沟通,电器商场承认由于工作人员的疏忽导致了空调安装错误,请求林某及其妻子的谅解,并自愿支付赔偿,故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本案顺利结案。



瀛台律师提醒】

若经营者在销售的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其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退一赔三”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