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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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5-30
【案件回放】
2020年11月的某日,某地人民法院正开庭审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然而在庭审过程中,却发生了一起闹剧。原来,有一名当地市民黄某对此次案件审理进行了旁听,在案件审理之前,法庭宣读了法庭纪律,表示在庭审过程中不得进行录音,然而黄某却并不把法庭纪律放在心上,在法庭辩论过程中擅自录音,后被法院中的工作人员发现。事后,黄某向法庭解释是因为黄某的妹妹近日也深陷民间借贷纠纷,于是黄某想要旁听类似案件进行学习,以帮助家人。后法院以黄某违反法庭纪律为由,对黄某进行了训诫,并责令其删除录音。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本案中,黄某因妹妹深陷民间借贷纠纷,于是来到法院旁听类似案件的审理,但黄某在庭审过程中,违反法庭纪律,擅自打开手机在未经准许的情况下对案件庭审的过程进行录音,后被法院的工作人员发现。黄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庭纪律,故法官对黄某进行了训诫,后黄某当场悔过,并删除了录音设备中的录音内容。

【瀛台律师提醒】
无论是诉讼参与人还是其他旁听庭审的人,都应当对法庭规则进行遵守,若违反法庭规则,扰乱法庭秩序的,可能被训诫,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