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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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29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熊某平常工作繁忙,常常加班到深夜,然而每次熊某入睡之后,都被楼上的邻居讲话声音吵醒,导致熊某睡眠质量下降。2020年9月的某日,熊某又在睡梦中被楼上的邻居吴某吵醒,于是熊某冲到楼上找吴某理论,后二人争执起来。几分钟之后,熊某返回家中,拿上了家里的水果刀再次来到楼上吴某的家中和吴某发生争执,后二人在争执中,熊某不慎将吴某捅伤,导致了吴某轻伤二级的后果。后经法院审理认为,熊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他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六个月。
【瀛台律师论法】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提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熊某和邻居吴某发生争执,后回到家中,从家中拿了一把水果刀再次来到吴某的家中,后在二人争执过程中将吴某刺伤。经鉴定,吴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后经法院审理认为,熊某持刀刺伤他人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但熊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邻里之间产生矛盾时,应当通过和平的方式进行有效的沟通,在沟通中化解矛盾,而不应当使用暴力的方式“找人理论”,否则有理也变“无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