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新人红包遭“狐朋狗友”盗窃?获刑!

2022-03-16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212月的某日,新人贾某和林某在当地举行婚礼,本来应当是一件喜事,没想到却因为红包惹上了一出闹剧。原来,新郎的好友白某是当地一名无业游民,受邀参加林某的婚礼,婚礼后半程,贾某和林某邀请好友一起在婚礼酒店内的ktv一起唱歌。在唱歌过程中,白某发现了林某口袋内装有迎客时客人给付的礼金,于是白某趁着林某脱下外套去洗手间的过程中,将林某衣服内的红包礼金盗走,共计人民币约四千元。后经法院审理认为,白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林某口袋内礼金四千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遂判处白某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瀛台律师论法】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白某受邀参加贾某和林某的婚礼,后发现林某的口袋内装有宾客所赠的礼金,于是白某趁林某去洗手间的过程中,将林某外套中约四千元的礼金盗窃,故白某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但在案发后,白某积极退还被害人财物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做人不能“见钱眼开”,看到他人的财物就想通过非法的手段据为己有,通过盗窃他人财物获取财富的手段为人不齿,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