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酒后打人,寻衅滋事获刑!

2022-03-15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211月的某天,吴某、楚某和许某下班后相约饮酒,于是三人来到当地某酒吧饮酒取乐,三人微醺之后觉得意犹未尽,于是计划来到当地的足浴城接受按摩服务。然而当三人来到足浴店门口时,却发现足浴店大门未开,于是酒醉后的三人开始用手砸玻璃门。后足浴店内的工作人员发现三人在门口打闹,于是出门阻止三人。后吴某、楚某和许某三人殴打前来理论的工作人员,致工作人员轻伤。后经法院审理认为,吴某、楚某和许某三人酒后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轻伤,故三人的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故判决吴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判决楚某、许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瀛台律师论法】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本案中,吴某、楚某和许某在醉酒后来到足浴城,后因足浴城大门未开,于是三人用力砸门引工作人员而来,后工作人员前来理论,醉酒的吴某、楚某和许某三人就开始随意殴打足浴城的工作人员,导致足浴城的工作人员小张轻伤,故三人的行为属于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但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小酌怡情,醉酒伤身!然而醉酒不仅伤身,还有可能在酒后发生冲突,甚至突破法律的底线,构成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