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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迈老人种植罂粟,判处缓刑!

2022-03-11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廖某是某村村民,其年龄较大,妻子在多年前就已经离世了,而儿女都外出打工,故廖某独自一人在家中生活。由于廖某年迈,身体不适,腿脚不便,于是当地有村民告诉廖某,种植罂粟用来服用可以缓解其腿痛的毛病,后廖某经他人辗转介绍,购买了罂粟的种子在自己家的庭院内种植了大片罂粟植株。后当地警方发现了廖某在家中庭院内种植罂粟的行为,查获一千余株罂粟植株。经法院审理认为,廖某的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瀛台律师论法】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告诫:根据《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本案中,廖某经当地村民介绍,得知了服用罂粟可以缓解腿痛的毛病,于是在其在自家庭院内种植了大量罂粟植株,故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应当受到刑法的制裁。后当地警方发现了廖某的种植行为,依法进行传唤询问,廖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成立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行为是非法的,若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或抗拒铲除的,还有可能构成犯罪,获刑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