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冒充公务员欺骗老年人,获刑!

2022-03-08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肖某曾因触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然而肖某出狱后却并没有痛改前非重新做人,反而变本加厉,又将自己“送入监狱”。原来,肖某出狱以后,在当地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借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在当地各个乡镇走访,并假称自己能够为旧房改造提供政策帮助,获取当地老年人的信任。肖某以此方法骗取当地老年人的财物共计人民币八千元,后被警方抓获。经法院审理认为,肖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八千余元,故肖某的行为构成招摇撞骗罪,且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瀛台律师论法】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提出: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本案中,肖某曾因触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但其出狱后仍然计划通过不法手段获取不义之财,其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并向当地居民谎称其能为居民的旧房改造提供便利,并以此为由收受居民的财物,故肖某的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且肖某曾因盗窃他人财物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出狱后五年内再犯罪,故构成累犯,法院遂依法对其从重处罚,作出如上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由于老人的防备心较弱,于是在现实中有很多犯罪分子将自己的毒爪伸向了辨别能力较差的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老年人的防骗意识,以免让犯罪分子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