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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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7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毛某平常在公司中工作压力较大,于是在下班之后,毛某经常来到其小区附近的棋牌室和小区的邻居一起打牌,以休闲娱乐。然而这样一项休闲娱乐的活动却在小区居民之间引发纠纷,让毛某“吃上了官司”。原来,就在今年三月份,毛某向往常一样来到棋牌室打牌,然而由于其受到了工作上的压力,于是脾气十分急躁,和牌桌上的几位居民发生了口角。牌局结束后,毛某和一名牌友林某发生了争执,甚至扭打起来,后毛某用棋牌室的椅子砸向林某,导致林某受伤住院,经鉴定为轻伤二级。后经法院审理认为,毛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处毛某拘役三个月。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毛某在小区棋牌室内打牌娱乐,但在打牌的过程中脾气暴躁和他人发生口角,后在牌局结束后,毛某和林某仍然继续争执,毛某利用棋牌室的椅子击打林某,导致林某轻伤二级的后果,故毛某的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构成故意伤害罪。但毛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作为一个成年人,应当在合适的场合做出合适的行为,切勿让冲动的情绪所控制自己,甚至在一怒之下冲动犯罪,悔不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