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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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3-02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20年7月,外出度蜜月的杜某夫妇回到家中,未进门就已闻见一阵恶臭,进门后二人发现原来二人的房子地面全被排泄物浸泡。后杜某夫妇通知了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查看,物业公司表示是因为杜某夫妇卧室内的厕所污水返流导致。但因费用无法协商一致,杜某夫妇未及时疏通污水,后该小区的其他住户家中也遭到污水返流,叫来清洁公司进行疏通。后杜某一家为修理因污水浸泡所毁的家装,一共花费了人民币六万元,于是将楼上的十名业主、物业公司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认为,杜某楼上的业主不善排污,导致排污管道故障,污水返流,造成了杜某一家的损失,但无法认定具体是哪一户住户,故判决十名业主平均承担赔偿责任;且物业公司未对管道定期及时疏通,存在一定过错,故法院依法判决物业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本案中,杜某夫妇家的家装被返流的污水浸泡,造成了财产损失。该污水返流事件是由于杜某楼上的业主使用排污不当所导致,但无法确认具体行为人,于是法院判决杜某楼上的十位业主平均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而小区的物业公司未按时定期检查小区的排污管道,存在过错,故法院依法判决该物业公司也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作出如上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作为同一个小区的住户,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邻里之间的关系,对小区这个大家庭环境进行爱护,避免发生不必要的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