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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次离婚被驳回,二老调解终结案!

2022-02-16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几十年前的一场包办婚姻,到近日才终于落下帷幕。原来,黄爷爷和吴奶奶是同村的村民,二人因为家庭原因相识,后双方家庭不顾二人的反对包办婚姻。然而婚后,黄爷爷和吴奶奶经常争吵,吴奶奶甚至搬到山上的寺庙中居住。2010年,吴奶奶曾向法院起诉要求和黄爷爷离婚,但被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后吴奶奶二次向法院起诉,亦被驳回;今年二月份,吴奶奶又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法院受理该案后,了解到本案的情况,积极组织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但一直未能离婚的理由之一在于儿子的阻挠,后法院向当事人及二人的儿子释明法理,告知二人的儿子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调解离婚,本案顺利结案。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受法律保护。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赡养人的赡养义务不因老年人的婚姻关系变化而消除。”

本案中,黄爷爷和吴奶奶因包办婚姻走入婚姻殿堂,但双方婚前没有感情基础,婚后感情已然破裂,但由于儿子的阻扰,一直都未能登记离婚,且起诉多次未果。后经办案法官积极调解,双方的儿子终于明白应当尊重老年人的婚姻自由,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老年人离婚、再婚及婚后的生活,双方遂同意调解离婚,本案顺利结案。

瀛台律师提醒】

婚姻自由应当被保护,无论是子女还是其他亲属都不应当干涉老年人的婚姻自由,无论年龄几何,都有追求幸福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