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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合同虚假诉讼,构成犯罪!

2022-02-14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林某在当地拥有某块土地的使用权,2018年,此地出台了某项优惠政策,为了更快获得审批,享受政策福利,林某将自己名下的该块土地的使用权转移至其妻子庄某的名下,然而,双方在合同中所签署的日期却是十年前的日期。为了让该份合同为人所知,获取法律效力,林某诉至法院确认该份合同的有效性,获取了相应的法律文书。然而在司法执行阶段,办案法官发现了该份合同的可疑之处,认为此案可能涉及伪造合同虚假诉讼,故将此案移送当地的公安机关。林某和庄某发现事件败露后,主动投案自首。经法院审理认为,林某和庄某的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庄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规定:“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前三款行为的,从重处罚;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本案中,林某为了能够获得政策扶持,尽快获得审批,于是伙同自己的妻子庄某伪造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合同,后以伪造的合同提起诉讼,获得相应的法律文书,故二人的行为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构成虚假诉讼罪。但二人主动投案,构成自首,并在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做出如上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法律是用来维护公平和正义,而不应当成为不法分子用以谋利的工具手段。采取虚假诉讼的行为妨害司法秩序、浪费司法资源,将会受到刑法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