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电话:400-070-5618
座机:010-8639-3456
投诉:133-6695-8595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E1座5层
2022-01-27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大白和小白是一对兄弟,兄弟二人都是待业在家,不愿意通过自己的双手劳动来获取财富,而是希望小偷小摸来获利。2020年9月1日,大白和小白在经过多次踩点后,来到当地的农贸市场进行盗窃,兄弟二人通过配合,由小白给大白进行掩护,盗取了被害人小黄的钱包。二人得手后,更加肆无忌惮,于次日又来到该农贸市场进行盗窃,窃取被害人林某的钱包。后经法院审理认为,大白和小白二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两次盗窃他人钱包,构成盗窃罪,故判处大白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判处小白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中,大白和小白计划盗窃他人财物,于是在踩点后选择了当地的农贸市场盗窃他人钱包。大白和小白二人的行为属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农贸市场扒窃他人的钱包,故二人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属于共同犯罪。另查明,兄弟二人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故构成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法院遂根据二人的犯罪事实以及具体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幸福应当通过自己的双手来创造,计划通过歪门邪道获取不义之财的,终将触及法律的底线,受到刑法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