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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钱就能拿驾照?小心是骗局!

2021-12-22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19年3月至8月,被告人张某在不具备为他人办理机动车驾驶证资质的前提下,通过微信朋友圈广泛发布“某驾校直招学员,不用考试快速下证”的信息。被害人看到张某发布的信息后十分“心动”,迅速同张某取得联系,并按照张某的要求,交付了办证费用。张某收到费用后,便以各种理由推托不给被害人办理驾驶证,甚至玩起了“失踪”,不再与被害人联系。

2020年9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经核实,被告人张某先后骗取被害人马某等19人共计125500元,均被其挥霍。 

某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000元,责令被告人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赔被害人相应经济损失。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张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具有法定可以从轻处罚和从宽处理的情节,对其可以从轻处罚。

【瀛台律师提醒

驾照考试没有捷径可走,通过非正常途径取得驾驶证是违法行为。切莫图方便轻信他人介绍“有门路”“交钱包过”等非正当的获取方式,以免落入诈骗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