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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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12-17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21年2月,失恋的女子小张和朋友小李一起来到酒吧喝酒,两人酒过三巡后十分不清醒,后离开了酒吧躺在酒吧门口的地上。后路人见两位女子喝醉了躺在路上,于是报警求助。当地派出所民警接到警情后,民警邵某和余某赶到现场处理,然而在民警邵某和余某在表明自己身份后,小张和小李二人都不予理睬,甚至大骂民警,让二位民警“不要多管闲事”,小张甚至对民警邵某拳打脚踢,不听民警对劝阻仍然对民警实施暴力行为。后经法院审理认为,小张的行为构成以暴力方法妨害警察执行职务,构成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拘役四个月。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本案中,小张和小李醉酒后躺在路边,后路人报警寻求帮助,民警邵某和余某赶到现场,然而小张和小李在民警表明身份后仍然对民警实施暴力行为,在民警劝阻后仍然以暴力方法妨害民警依法执行职务,故小张的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但小张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喝酒切勿贪杯,应当在保证自己安全的情况下适当饮酒,切勿过量饮酒,否则不仅伤害身体健康,还有可能有意想不到的危险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