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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后商家退单,消费者如何维权?

2021-12-03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20年6月,龚某在某电商平台的“购物节”中发现了该平台正在为某款白酒进行低价促销活动,于是龚某在该平台购入了50瓶白酒,支付了货款两万元。次日,龚某在查询订单是否发货时,却发现商家以缺货为理由关闭了龚某的订单,并将货款退入了龚某的账户。龚某认为该网店的行为违反合同约定,要求网店按合同要求进行发货,但网店表示拒绝,于是龚某将该网店起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审理认为,龚某和该网店的合同成立,故该网店拒绝发货的行为构成违约,后法院判决支持了原告龚某的诉讼请求,要求网店继续履行合同。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龚某在某电商平台的“购物节”中按照优惠价格下单了五十瓶白酒,并支付了货款。网店平台在网页上标明了出售商品的内容,构成要约,而龚某下单进行购买的行为应当视为承诺,故双方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网店以缺货为由拒绝发货的行为构成违约,且龚某所订购的产品属于种类物,故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瀛台律师提醒】

在网购方式日趋便利的当下,很多电商平台以低价开展促销活动,但消费者在下单后,有可能被商家单方面取消订单,此时需要消费者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