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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后称家人生病让对方转账,然后....

2021-12-01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2018年8月,被告人程某通过交友软件搭识被害人徐某,以谈恋爱为名骗取徐某信任后,谎称母亲病重需借钱救治,于2019年8月2日骗得被害人徐某钱款1万元。2019年7月,被告人程某通过交友软件搭识被害人马某,以谈恋爱、结婚为名骗取马某信任后,于2019年8月至2020年3月间,谎称母亲病重、购买车辆作为网约车等理由,骗得马某钱款共计158196元。后归还33388元。2020年3月13日,被告人程某因重大作案嫌疑被抓获,其到案后供认了犯罪事实。

 

某法院经审理以被告人程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2.8万元;责令被告人程某向被害人徐某退赔违法所得1万元,向被害人马某退赔违法所得124808元。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被告人程某以谈恋爱为名骗取徐某信任,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徐某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程某有犯罪前科,故酌情从重处罚。

瀛台律师提醒】

婚恋诈骗是近年来较为常见的一种诈骗方式。以是否与被害人线下接触为标准,婚恋诈骗可以分为接触式婚恋诈骗与非接触式婚恋诈骗两种。较之于非接触式婚恋诈骗,接触式婚恋诈骗由于行为人与被害人之间不仅产生物理空间的线下交际,而且建立起了一定程度的婚恋关系,其间的经济往来是否构成诈骗罪存在较大的认定难度。作为转移占有型财产犯罪,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是区分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重要界限,也是婚恋诈骗案件审理的难点,对这一主观要素的判断可以通过审查预备行为、被害人情况、钱款流动情况等方面综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