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利用平台炒股?背后却是诈骗的平台!

2021-11-26

作者: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

【案件回放】

被告人吴某、尤某某伙同他人,建立并运营未对接真实证券市场的虚拟配资炒股平台,并招募代理商,由各代理商招募业务员通过拨打电话、微信聊天引诱客户到平台上充值,以冒充专业老师荐股、发送虚假盈利截图、引导客户频繁交易、阻碍赢利客户出金等方式,骗取被害人亏损及手续费牟利合计1000余万元。

 

某法院经审理分别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12万元;判处尤某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11万元。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中,被告人吴某、尤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利用电信网络技术,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

瀛台律师提醒】

本案是一起通过虚假配资炒股平台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俗称“杀猪盘”案件。全民理财时代下,部分投资人没有专业知识,容易轻信所谓的股票交流群、投资指导老师等,故而导致投资理财型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高发。本案警示广大社会公众,买卖股票、期货、基金等,一定要在正规平台购买,不轻信陌生人的投资推荐,谨防掉入投资陷阱。